道教宫观主要教职任职办法(2025年12月修订)

2026-03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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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2010年6月23日中国道教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通过

2015年6月29日中国道教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修订

2020年11月27日中国道教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会议修订

2023年11月28日中国道教协会十届四次常务理事会议修订

2025年12月29日中国道教协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会议修订)

第一条 为系统推进道教中国化,落实全面从严治教要求,促进道教健康传承,加强道教教制建设,规范宫观管理,根据《宗教事务条例》《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》《宗教团体管理办法》和《中国道教协会章程》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主要教职,是指全真派宫观的监院和正一派宫观的住持。

第三条 担任监院、住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规章;

(二)身心健康,信仰坚定,品行端正,戒行精严,办事公道,待众谦和,品德服众,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;

(三)年龄30周岁以上,原则上应当冠巾或传度10年以上,已受戒或受箓;

(四)熟悉道教经典科仪,具有较高的道教素养和文化水平,原则上毕业于道教院校、具有同等道学水平或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,能够讲经说法、主持教务活动。

第四条 监院、住持应当履行下列职责:

(一)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,引领道众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

(二)落实全面从严治教要求,组织开展教务活动,弘扬道法,纯正道风,学修并进;

(三)主持宫观事务,贯彻执行宫观规章制度,加强宫观管理,办好宫观自养;

(四)负责保护好宫观文物、档案和建筑设施,维护宫观周围环境;

(五)依法维护宫观和常住道众的合法权益;

(六)引导宫观开展公益慈善活动,弘扬道教优良传统和优秀文化。

第五条   宫观选任和礼请监院、住持,应当坚持民主协商、选贤任能的原则,按照下列程序进行:

(一)由该宫观前任监院、住持或该宫观民主管理组织提出人选,经所在地道教协会审查后,提交该宫观常住道众进行民主评议;

(二)监院、住持人选经宫观常住道众民主评议获三分之二以上赞成后,由该宫观民主管理组织报所在地道教协会审核;

(三)所在地道教协会审核同意后,由该宫观民主管理组织按照《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》的规定报宫观所在地县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备案;

(四)完成备案程序后,方可举行升座仪式。

第六条   监院、住持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,在同一宫观连续任职不超过2届、累计任职不超过3届,当选时年龄不超过70周岁。教职人员10人及以上的宫观主要教职严格实行任期和届数管理。在同一宫观任主要教职超过10年的教职人员,本届任职期满后不再连任。

条件艰苦、地处偏远、规模小的宫观主要教职,根据实际需要经批准可延长任职届数。

因违反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或者道教协会规章制度,被撤销过道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的,不得担任宫观主要教职。

第七条   监院、住持一般只能担任1个宫观的主要教职,因特殊情况确有需要的,经批准可兼任1个宫观的主要教职,按照《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六条和《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》第三十条办理。

第八条   政治表现好、宗教造诣深、品行修养高、责任担当强的监院、住持,在任职届满后,根据其现实表现,可交流到其他宫观担任主要教职。

第九条 监院、住持接受宫观民主管理组织、宫观常住道众和道教协会的监督。监院、住持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所在地道教协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劝诫、撤销职务的惩处:

(一)违反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宗教政策的;

(二)违犯道教戒律和宫观规章制度的;

(三)散布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言论的;

(四)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;

(五)宫观重大事务不按民主程序办事,造成严重后果的;

(六)违反财务管理制度,侵吞或者挥霍宫观财产的。

劝诫的决定,由该宫观管理组织提出,报所在地道教协会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本人。

撤销职务的决定,由该宫观所在地道教协会作出,并按照《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办理注销备案手续,并以适当方式公告。

第十条   监院、住持离任和连任应当加强审计。严格落实宫观主要教职离任审计制度;拟连任的,对其前一任期情况开展审计,审计不合格的不得连任。

第十一条 监院、住持因健康或其他原因超过1年不能履行职责的,或者不具备正常履行主要教职职责能力的,不再担任主要教职。

第十二条 监院、住持离职,应当经宫观民主管理组织报当地道教协会审核同意后,报原任职备案的宗教事务部门注销其备案。

第十三条   监院、住持正常离职后,由所在宫观或当地道教协会妥善安置。

第十四条 道教其他固定活动处所参照本办法执行。

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道教协会负责解释。 

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      来源:中国道教协会网站 http://www.taoist.org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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